我市警方出动无人机开展罂粟大搜查
发布日期:2018-05-15 10:44:36  浏览次数:

   眼下,正是毒品原植物——罂粟(俗称大烟)开花、挂果时期,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制定的《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》,市民举报他人吸毒、贩毒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,公安机关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万元的奖励。

   今年以来,我市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,不断加大工作力度,非法种植罂粟问题得到有效整治。截止目前,共出动无人机70余架次,发现铲除非法种植罂粟30余处,对非法种植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。

战果速递

1

   5月9日,牡丹分局利用无人机在牡丹区开展禁种铲毒行动,使用无人机实时搜索,实现“天上、地面”联动。

2

   4月28日,巨野县公安局查处某村村民王某在自家院落中非法种植罂粟,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。

3

 

   5月8日,定陶公安局在一村民家中查获非法种植的罂粟多株,并依法对该村民进行处罚。

 

   高新分局在一废弃厂房内发现非法种植的罂粟十余株,民警当场予以铲除。 


普法进行时

《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》摘要:第四条(四)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,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。

   1、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,每案奖励500元-1000元;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,每案奖励1000元-5000元。

    2、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,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,每案奖励1000-2000元;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,每案奖励2000元-1万元。 




 

 


4





版权所有 菏泽市公安局 鲁ICP备 09062306号
推荐分辨率:1024*768 以上